律师介绍

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手机号码:18746839865

邮箱地址:wlblawyer5151@163.com

执业证号:12302200710581841

执业律所:黑龙江学晏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 | 备案号:黑ICP备18001867号-1

房产纠纷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

  相信还有很多人不知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可以变更的,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通过转让、转包等方式变更,不过需要办理一定手续。想必大家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吧,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原《集体土地所有证》;(2)因土地被征收,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而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减少的,还应提供批准文件;(3)因交换、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还应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交换或调整协议及相应的批准文件;(4)其他文件;

  4、地籍测量资料:包括测量成果报告、宗地图;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地籍调查表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5)如办理房权证需提供变更后的房权证、契税发票(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原件

  (6)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经村委会、国土所、乡镇政府审查盖章)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3)地籍调查表 (原件)

  (4)房产转让协议书或赠予书(原件)

  (5) 契税完税证或免税证明 (原件)

  (6)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7)委托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流程(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窗口受理→辖区国土所完成地籍调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承办股室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领导审批→注册登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其限制表现在两方面:

  (1)受国家法律和政府管理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收益权和处分权两方面受到限制。在收益权方面,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由国家征用转变为国有后再由国家出让给发展商,这就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受到限制。在处分权方面,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所有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向用地者提供土地使用权须经人民政府审批等等,这就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2)受农民集体意志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经常由所有者代表行使,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行使处分权,应受农民集体这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限制。一般来说,对集体土地的重大处分应当依法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同意。

  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规定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

手机:187-4683-9865

黑ICP备18001867号-1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97 Copyright © 2018 www.wanglibo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