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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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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劳务费怎么计算

  城市化的建设,少不了建筑工程人员的辛苦付出。工人们辛勤劳作,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劳务费。那么,建筑工程劳务费怎么计算?下文整理了相关的专业知识,请大家参考。

  一、建筑工程劳务费怎么计算

  1、劳务费用

  (1)建筑劳务公司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羞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XX%,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采用第一种方式计价的.确定劳务报酬合计。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上述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价采用第二种方式计价的,分别说明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采用第三种方式计价的,分别说明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

  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每日将劳务人数报劳务作业发包人.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确认。采用按确认的工程最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盆报劳务作业发包人.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确认。对劳务作业承包人未经劳务作业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作业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全,劳务作业发包人不予计算。

  二、工程劳务分包纠纷该如何处理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劳务费怎么计算的内容介绍。建筑工程在进行分包的时候,就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劳务费的数额,在结算时,按照合同内容按时结算劳务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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