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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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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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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往往不是那么明显,而且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涉及人身安全或者财产损失,所以通常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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