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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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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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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贪污罪属于什么罪,怎么判

  如今,贪污罪变成了我国的国家机关里面高发的犯罪,很多国家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那么,贪污罪属于什么罪,怎么判?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贪污罪属于什么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 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贪污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贪污罪是经济犯罪。

  二、贪污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贪污罪怎么判刑总结如下: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5、犯贪污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2项、第3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6、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第3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7、犯罪分子贪污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贪污罪属于什么罪,怎么判问题的解答。贪污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才会犯的经济犯罪,这种犯罪行为会损坏党和国家的形象,降低人民对社会的信任,国家应当严惩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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