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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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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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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能主动认罪认罚,如实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为警方提供破案线索,这样可以大节省司法成本,也能为自己在量刑时争取到从宽处理的机会。然而,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到二审仍拒不认罪,导致最后要通过证据判刑,这样就浪费了大量警力和时间。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处理?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

  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零口供定罪:

  “口供”和其他证据一样,只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并且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就能成为定罪的证据,不存在优先地位问题。

  口供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对其可以采信,但不能轻信,不能只靠供述定案,无口供就不定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明确地表明供述是可以采信的一种证据,但不能轻信;司法工作人员对有无口供的情况应采取的正确态度。而且,是否包括“口供”不是证据链条必须的。缺乏“口供”也并不能必然影响链条的完整性。

  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认定后果是什么

  1、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认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他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但他就是不认罪;另一种是他没有犯罪,可能是被人诬陷。这时就需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揭开案件的真相了。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一下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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