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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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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不动产登记证明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上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但是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产权的证明都是会有相关的凭证的。但是不动产的登记和不动产的证明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二、不动产去哪儿登记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2、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3、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三、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1、提交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2、准备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3、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木林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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