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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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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关于特殊累犯的犯罪构成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处罚,处罚执行完毕以后,一定时间内又犯判处刑罚的罪犯。累犯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特殊累犯是累犯的一种,关于特殊累犯的犯罪构成有哪些规定?什么是特殊累犯?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关于特殊累犯的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规定。它具有如下构成条件:(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2)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3)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二、什么是特殊累犯

  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前后罪的要求。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后罪是这三类罪中任一类罪。也即,前罪与后罪只要是这三类罪即可,不要求保持一致。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所有罪名。

  (2)恐怖活动犯罪不仅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而且包括恐怖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

  (3)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仅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且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

  2.成立特别累犯不要求的事项:

  (1)前后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十八周岁的人。

  (2)前后罪不要求是被判或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不要求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特殊累犯的犯罪构成,以及什么是特殊累犯的相关内容。从上文的内容来看,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犯罪就会构成累犯,而累犯都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而且还不能得判缓刑。作为中国公民,我们都应当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不给国家和人民添负担。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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